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广东明基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广东明基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和家禽屠宰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广东明基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和家禽屠宰加工生产建设项目》(公开版),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广东明基水产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建设单位”)拟于云浮市新兴县新成工业园东园01-06-02地块投资建设“广东明基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和家禽屠宰加工生产建设项目”(下文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4000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946.9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二层的厂房(一)、2栋一层的厂房(二)和厂房(三)、1栋三层的宿舍楼、1栋一层的门卫室以及配套的消防泵房、污水处理站等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2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主要从事水产品及肉类加工(年加工水产品3万吨及家禽1440万只),年产黑鱼片2150吨、开背鱼8000吨、烤鱼3375吨、鱼丸3825吨、鱼米花8550吨、鱼皮975吨、熟鸡20736吨。项目建成后共有员工人数400人,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320天,采用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厂区内拟设4台0.5t/小时的燃气蒸汽锅炉和1台备用柴油发电机。
二、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云星珠坑村珠坑大道2号316室
邮编:511400
联系人:陈展明
联系电话:020-84888009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广东明基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和家禽屠宰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网站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