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港大道新建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吉港大道新建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吉港大道新建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茂名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茂名市滨海新区吉达片区
工程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项目路线起点与东来路相接,终点与吉达大道相接,全长为1.058km。设计速度60km/h,规划为城市道路主干路,双向四车道,实施宽度为23.5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等。
竣工环保验收情况:2026年8月15日,由茂名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牵头、及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交通局(主管部门)、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北京华路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咨询单位)及特邀3位专家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报告,并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8318151665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0日~2026年9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nav:name]](/static/upload/image/20190910/1568098723690328.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