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美信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模具加工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韶关市美信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模具加工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韶关市美信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模具加工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韶关市美信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皇岗大道45号之四
工程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354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1栋一层生产车间、1栋地上三层、地下一层综合楼以及配电房等辅助工程。项目一期年生产注塑件1200吨,主要原辅材料有PP/ABS塑料粒子、色母粒等,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12台、破碎机3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1台等。项目一期内部设有员工宿舍,不设置厨房食堂。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有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等。
竣工环保验收情况:2026年10月15日,由建设单位韶关市美信模具制造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代表及3名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报告,并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40065540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6日~2026年11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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