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源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89万平方米、中空玻璃6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2万平方米、喷砂玻璃2万平方米生产线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金源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89万平方米、中空玻璃6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2万平方米、喷砂玻璃2万平方米生产线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金源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89万平方米、中空玻璃6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2万平方米、喷砂玻璃2万平方米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金源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稳安路2号8栋101
工程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广州金源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年产钢化玻璃89万平方米、中空玻璃6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2万平方米、喷砂玻璃2万平方米生产线新建项目(下称“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稳安路2号8栋101,租用广州市灵山禺山实业有限公司园区内已建的一栋 1 层厂房,占地面积7768.17平方米,建筑面积6139平方米。项目从事特种玻璃生产,年产钢化玻璃89万平方米(其中69万m2为直接产品,另外20万m2进行深加工)、中空玻璃6万平方米、夹胶玻璃12万平方米、喷砂玻璃2万平方米。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有1套“生产废水治理设施”、4套“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等。
竣工环保验收情况:2026年5月31日,由建设单位广州金源玻璃实业有限公司、环评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州市中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代表及2名技术咨询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审阅了验收报告,并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80027626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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